一、就業政策
(一)大學生畢業前
1.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二)大學生畢業后
4.實名登記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5.基層崗位補貼
6.就業見習補貼
7.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8.靈活就業人員稅費減免政策
9.“三支一扶”人員工作生活補貼
具體內容如下:
(一)大學生畢業前
1.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畢業學年普通高校和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及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一次性給予每人2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同時符合兩個及以上條件的,不重復享受。由校區所在市(縣)人社部門會同高校和財政部門負責辦理,10月底前發放到位。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由校區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
3.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學年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線上技能培訓的)取得就業技能培訓合格證和職業資格證的,按相應技能等級確定為五級/初級1200元/人、四級/中級1600元/人、三級/高級2000元/人、二級/技師4000元/人、一級/高級技師5000元/人;僅取得就業技能培訓合格證的,每人補貼700元。初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給予800元/人補貼,參加3年一次復審培訓并換發新證的,給予300元/人補貼。
(二)大學生畢業后
4.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畢業年度內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的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由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受理初審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
5.就業見習補貼
省內已辦理實名制登記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專中職畢業生和16至24歲失業青年的就業見習單位可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將見習補貼標準調整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其中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6.基層崗位補貼
①通過“政府購崗”計劃招用畢業年度和畢業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單位。
②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罢弽彙比藛T的崗位工資補貼標準按照??粕?、本科生、研究生分別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執行,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工齡工資標準為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中超出崗位補貼標準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7.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8.靈活就業人員稅費減免政策
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9.鼓勵參加“三支一扶”項目
服務期內“三支一扶”人員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粕坏陀?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補貼。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自愿留在服務單位的,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崗位、工資等相關待遇。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參加“三支一扶”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叭б环觥比藛T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二、創業政策
(一)創業培訓補貼
對大中專學生及畢業五年內的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的,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按培訓項目確定為創業意識培訓200元/人、創業實訓300元/人、創辦(改善)企業培訓1000元/人、網絡(電商)創業培訓1500元/人(含網絡教學平臺服務費)。
(二)創業開業補貼
對大中專學生及畢業五年內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補貼5000元。
(三)創業運營補貼
對入駐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大中專學生及畢業五年內人員,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運營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萬元。
(四)大眾創業扶持項目補助
對評選為省級大眾創業扶持項目的,省給予2萬元至15萬元的項目補助;對評選為市、縣級優秀項目的,項目補助標準由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確定,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五)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符合中央、省財政貼息條件的個人創業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期限最長為3年。
(六)合伙或組織創業擔保貸款
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并具備創業條件的人員合伙創業,且持有《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或合伙協議以及組織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的經濟實體,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
(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對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貼息。